蕪湖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553-12329
辦公地址:?蕪湖市民服務中心4層(市政務中心E區對面皖江財富廣場C1座4樓)
官方網站:?https://gjj.wuhu.gov.cn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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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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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總額(元) |
服務熱線電話
公積金服務熱線電話:12329
人工服務電話
蕪湖公積金咨詢電話:0553-3883937
蕪湖公積金提取咨詢電話:0533-3830972
蕪湖公積金貸款咨詢電話:0553-3883953
服務時間:
人工服務電話:工作日 9:00—17:00;?自動語音服務:24小時
查詢項目:
服務熱線查詢項目:住房公積金方面的政策法規和網點查詢,人工服務,賬戶余額,,貸款,提取等
人工咨詢項目: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
2022年度蕪湖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分別不低于5%,不高于12%
各繳存單位應以2021年(自然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不高于蕪湖市202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3016元,不低于蕪湖市區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即1500元。
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524元(單位和個人部分各2762元),下限為150元(單位和個人部分各75元)。
一、購買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購買商品住房行為真實有效。
2、申請人家庭第二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買此套住房的,不得申請購房提取。
二、購買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購買二手住房行為真實有效,并已辦理產權過戶。
2、申請人家庭第二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買此套住房的,不得申請購房提取。
三、自建、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需為自建、翻建住房的產權人。
2、申請人自建、翻建自住住房行為應真實有效。
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需為大修住房的產權人。
2、申請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應真實有效。
3、大修住房的安全鑒定等級必須達到C級或C級以上。
五、拆遷安置住房增購住房面積提取公積金提取條件
申請人拆遷安置住房增購住房面積行為應真實有效。
六、償還購買自住房商業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行為應真實有效。
2、自住房商業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商業按揭住房貸款。
3、申請人已償還此套住房商業貸款本息滿12個月。
七、償還購買自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行為應真實有效。
2、自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指純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3、申請人未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沖還貸(按月劃轉)業務,且已償還此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本息滿12個月。
八、職工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
九、離(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已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離(退)休手續。
2、申請人工作單位已為申請人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3、申請人在我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人本人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十、職工賬戶封存滿半年未重新開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個人賬戶封存滿6個月,未在我市正常就業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
2、申請人在我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人本人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十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2、申請人工作單位已為申請人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3、申請人在我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人本人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十二、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已取得定居國有效證件。
2、工作單位已為申請人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3、申請人在我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人本人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十三、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工作單位已為申請人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3、申請人在我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人本人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十四、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申請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含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2、重大疾病包含: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紅斑狼瘡、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10種重大疾病,及一年內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萬元以上的其他重大疾病。
十五、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個人分攤費用提取條件
1、蕪湖市范圍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2、申請人為出資增設電梯業主。
3、申請人家庭在本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一、購買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產權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3、購買商品房合同原件;
4、購買商品房首期付款發票原件;
5、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原件;
6、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二、購買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產權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3、增值稅發票原件;
4、買方新過戶的房地產權證原件;
5、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三、自建、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產權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3、合法有效的規劃許可證原件;
4、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批文原件;
5、合法有效的施工許可證原件;
6、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工程預算報告原件;
7、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產權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3、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需要大修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原件;
4、需要大修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原件;
5、大修費用的預(決)算報告原件;
6、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五、拆遷安置住房增購住房面積提取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產權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3、被拆遷房屋產權證書原件;
4、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原件;
5、安置及增購住房面積協議書原件;
6、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六、償還購買自住房商業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主貸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3、商業貸(借)款合同原件(僅第一次還貸提取時需提供);
4、貸款銀行的近3個月還款記錄;
5、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七、償還購買自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主貸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3、本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八、職工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
3、戶口本原件(用于核查未成年子女情況);
4、房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5、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九、離(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未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需提供離(退)休批文或離(退)休證原件;
3、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十、職工賬戶封存滿半年未重新開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十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人社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原件;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
4、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十二、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定居國有效定居證件原件;
3、公安部門批準的戶口注銷證明原件;
4、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十三、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合法有效的繼承文書原件;
2、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3、提取資金轉入指定銀行賬戶。
十四、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本人患重大疾病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3、戶口本原件(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
4、住院治療證明材料原件(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治療費用清單或醫保報銷費用清單);
5、單位出具的職工患危重疾病證明原件(見附件);
6、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十五、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個人分攤費用提取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未婚承諾書)原件(產權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可以不提供《結婚證》);
3、增設電梯的房屋產權證書原件;
4、增設電梯銷售安裝合同原件;
5、增設電梯竣工檢驗報告原件;
6、增設電梯自付費用材料原件(票據、費用結算單);
7、申請人收款銀行賬戶(申請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1、職工根據所需提取用途準備對應材料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審核職工提取資格;
3、支取公積金。
部分提取:
1.貸款購買自住房提取額度:本人及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首付款總額;
2.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房提取額度:本人及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所購房發票總額
3.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票據金額提取。
4.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單身)職工每月不超過700元。已婚家庭每月不超過1000元
5.償還住房貸款:本人及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還款月數的償還貸款本息總額。
6.提前償還住房貸款:本人及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提前還款金額
7.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翻建、大修的費用
全額提取
1、非本市城鎮戶口繳存人,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不在本市就業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12個月(含)以上仍未重新就業,查實沒有在其他單位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
4、因刑罰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5、考取全日制院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6、離(退)休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一)貸款對象
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二)貸款條件
1、申請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請人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3、申請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申請人收入證明必須符合公積金中心關于收入證明的格式和內容要求);
4、申請人需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月繳存額達到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求的最低標準。經中心批準補建或補繳住房公積金視同連續繳存;工作單位調動,新單位繳存與原單位繳存間隔中斷2個月(含)以內的,視同連續繳存。經中心批準補繳的住房公積金列入貸款額度計算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范圍;
5、申請人家庭最多可以享受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申請人家庭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6個月后,購買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6、申請人有合法的自住住房交易行為;
7、申請人在購房合同簽訂一年內(含)提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8、購買二手住房的,需在過戶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流程為:網簽購房合同→辦理資金托管手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產權過戶→委貸機構審批并簽訂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手續→公積金中心放款前審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9、申請人購買的住房能辦理房產過戶、抵押手續,并同意以所購住房作全額抵押。
(一)商品房貸款材料
1、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首付款發票或收據;
3、申請人(含夫婦雙方)的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單身的提供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
4、有產權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若共有人為已婚人士,則需提供共有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5、申請人(含夫婦雙方、產權共有人)的征信報告;
6、規范格式的收入證明。月收入超過5000元且超過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需提供近6個月銀行工資流水;
7、簽署公積金貸款一手房承諾書;若存在共有人,需簽署產權份額承諾書。
(二)二手房貸款材料
1、已備案的《存量房買賣合同》、首付款收據(收條);
2、《存量房交易資金免監管聲明》,或《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托管協議書》及《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存款憑證》;
3、賣方的《不動產權證書》;
4、賣方(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賣方是單身的,提供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現場填寫《婚姻狀況聲明書》;賣方離異的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
5、申請人(含夫婦雙方)的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單身的提供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離異職工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
6、規范格式的收入證明。月收入超過5000元且超過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需提供近6個月銀行工資流水;
7、有產權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若共有人為已婚人士,則需提供共有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8、申請人(含夫婦雙方、產權共有人)的征信報告;
9、簽署公積金貸款二手房承諾書;若存在共有人,需簽署產權份額承諾書。
(三)商品房及二手房貸款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驗及復印件兩份。
1.申請
提出貸款申請:到購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大廳領取貸款相關表格辦理業務;
2.審核
貸款受理:申請者本人將填妥的表格和上述辦理材料進行提交,資料齊全者當場辦理。提交材料不全者,工作人員將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3.簽訂借款合同
簽訂借款合同:貸款審批和銀行貸款審查后,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4.抵押辦理貸款發放
銀行將《借款抵押合同》和《公積金貸款借款借據》發放給借款人。
異地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借款人根據本細則第三項要求準備好申請貸款所需提供的材料后,向購房地的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經辦網點(以下簡稱中心)進行申請。
2.貸款受理、審核和審批。中心受理后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并通知借款人;準予貸款的,由貸款銀行通知借款人辦理貸款手續。
3.簽訂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辦理房屋抵押手續。貸款銀行對中心審定的貸款材料進行復核,重點要對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進行復核,無疑義的,貸款銀行應在與中心約定的期限內與借款人辦理以下手續:
1、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設還款賬戶;
2、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
3、借款人、貸款銀行、售房單位(人)共同辦理房屋抵押手續。
4.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貸款銀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時間,將借款資金以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人)按規定開立的賬戶內。
貸款金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房,以網簽備案合同價格為認定標準;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以網簽備案合同價格為認定標準。二手房過戶交易計稅價格須與網簽備案合同價格一致,如不一致,公積金貸款申請無效,不予放款;
2、首次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購房合同總房款的80%,二次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購房合同總房款的70%;
3、購買的二手房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不超過房屋總價的60%;20年以上的,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
4、不超過借款人(含夫妻雙方)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10倍;
5、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人(含夫妻雙方)月收入的一半;
6、不超過申請時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的最高額度。
現行最高額度政策:
首次:一方月繳存額在8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月繳存額在800元以上、14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25萬元;月繳存額在1400元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夫婦雙方月繳存額合計在16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月繳存額合計在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月繳存額合計在2800元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
二次:一方月繳存800元(含)以下,貸款最高額度為15萬元;月繳存800元以上、1400元(含)以下,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月繳存1400元以上, 貸款最高額度為25萬元。夫妻雙方合計月繳存1600元(含)以下,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月繳存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月繳存2800元以上,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把按揭貸款的本金總額與利息總額相加,然后平均分攤到還款期限的每個月中。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