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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爾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451-12329

      辦公地址:?中國哈爾濱市道外區景陽街132號

      官方網站:?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605/index.html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公積金繳存計算

      單位:元
      公積金繳存計算結果(僅供參考)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關閉

      公積金貸款計算

      萬元
      貸款利率僅供計算使用,實際交易利率由銀行評估
      公積金貸款計算結果
      類型 等額本息 等額本金
      每月還款金額(元)
      每月遞減(元)
      按揭年數
      利息總額(元)
      貸款金額(元)
      還款總額(元)
      關閉

      哈爾濱公積金相關問答

      網上查詢

        網上查詢地址:

        https://www.zwfw.hlj.gov.cn/yswz/zt/gjj/banner.html

        你會發現不僅是余額,在你的個人中心里還有很多東西都能查詢得到。

        如果曾經因為租房、買房提取過公積金,你能在網上營業廳里查找到自己的公積金余額詳細收支情況;如果你現在已經使用了公積金貸款買房,那么不僅能查看你目前已經還款部分的明細情況,而且還能查看未來應該如何還款的明細情況。

        注意了!哈爾濱公積金網上查詢只能用電腦打開!手機用戶沒法打開。

        小貼士:

        1.公積金初始查詢密碼為111111。為了您的信息安全,請及時到公積金中心查詢機上更改密碼。

        2.不需要將公積金信息上網的單位和個人,由繳存單位和職工本人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撤銷網上查詢業務。

        3.網上查詢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咨詢:12329。

      電話查詢

        客服服務熱線查詢:12329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查詢項目: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明細賬信息,其中包括繳存信息、提取信息、周期結息信息、基數調整信息、賬戶狀態變更信息、調入調出信息、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明細賬等所有業務信息。

      網點查詢

        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道外辦事處

        地址:道外區景陽街132號

        哈爾濱公積金所有服務網點:

          

      公積金查詢機查詢

        查詢者可以通過電子查詢機查詢,按查詢機顯示屏的提示,可以查詢單位公積金月繳額、個人月繳額、當前余額、繳至年月及本年度的繳存明細。

        

      繳存比例

        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超過12%

      繳存基數

        哈爾濱最新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下限標準:第一檔,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1860元;第二檔,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為1610元;第三檔,哈爾濱市雙城區,各縣(市)為1450元。

        上限標準:月繳存額上限為5088元。

      提取條件

        職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非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戶籍的直系親屬可以同時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6、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調離本市轄區的;

        8、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9、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職工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1、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二年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3、職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4、因突發事件,造成職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5、解體、破產單位職工。

        注:

        凡經人民政府批準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職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戶籍的其他家庭成員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在哈爾濱市如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住房公積金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心臟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嚴重Ⅲ度燒傷、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等25種。

        突發事件是指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遇有不可預見的事故或者災難導致大額資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緊急事件。

        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擁有所有權、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

        大修住房是指經當地建設或房地產主管部門鑒定需要大修的危房。

        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是指職工以所購住房作抵押的住房貸款。

      提取材料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

        2、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交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職工同戶籍的家庭成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根據不同情形,職工還應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一)購買自住住房

        1、購買商品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取時,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提取金額超過20萬的,還須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經房產部門聯機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和購房發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職工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通知書》(或《哈爾濱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表》)、《經濟適用住房選號單》、《定金交款收據》。獲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職工同時提供《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通知書》;

        3、購買二手房(含房改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買承租權住房的,提交《購房協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轉讓的收費票據、《公有住房承租證》原件及復印件;

        5、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職工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以及《搬遷驗收單》

        原件及復印件。

        (二)建造自住住房

        職工建造自住住房的,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購買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建筑面積在100㎡以內的,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10萬元;建筑面積在100(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20萬元。

        提取時,須提供《集體土地房屋所有權證》和非城鎮戶口或當地村委會出具的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證明材料。

        (三)翻建自住住房

        職工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購買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

        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街道(鎮)及其以上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購買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費用發票。

        (五)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提交《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六)償還個人購買住房商業貸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和近期還款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七)離休、退休的,提交離退休證或離退休審批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殘疾人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九)出境定居的,提交公安等有關部門簽發的出境定居手續(移民紙、定居卡、永久居住簽證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十)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十一)調離本市轄區的,提交調入單位開具的調轉證明或調入單位職工個人公積金新賬戶證明。

        (十二)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有效期一個月)、租住公共租賃房需提供網上聯機備案的公共租賃合同,繳納租金票據、婚姻狀況證明。

        (十三)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應當提交職工的死亡證明和合法繼承有效證明。

        (十四)職工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應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和領取低保金存折。

        (十五)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二年未再就業的,應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哈爾濱市就(失)業登記證》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再就業證明。

        (十六)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供單位證明材料、《殘疾人證》或者市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十七)職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證明、由二級甲等(區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材料(診斷證明書或病例)、醫療專用結算票據。

        (十八)因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提供單位、街道辦事處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十九)單位解體、破產的

        1、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應按規定提供材料;

        2、職工找到新工作單位,繼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應及時辦理賬戶轉移業務;

        3、對于未能辦理提取或賬戶轉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可由所在單位在解體、破產前統一向所在轄區辦事處、分中心提出集體提取申請,經辦事處、分中心核實批準后,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提取手續。辦理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解體、破產有關證明文件;

        (2)《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公積金提取明細表》;

        (3)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4)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5)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流程

        1、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屬實后,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在相應欄內加蓋單位公章和財務印鑒。

        2、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辦理提取。

        3、管理中心將職工提取的公積金,委托銀行劃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中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職工到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領取。

        4、凡單位撤銷、企業破產,職工現無單位管理的,可由職工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上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由職工本人辦理公積金提取。

        5、職工提取管理中心代管戶內的公積金,應由職工本人攜帶相關手續辦理,如職工死亡,應由法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攜帶相關手續辦理。

      提取額度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一次性提取公積金,不得重復提取。如再次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可再次提取。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建筑面積在100㎡以內的,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10萬元;建筑面積在100㎡(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20萬元。

        2、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調離本市轄區;職工與塬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二年未再就業;因突發事件,造成職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3、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并同時注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4、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管理中心采取轉賬方式直接沖減貸款本息。

        5、職工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公積金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每年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款付息額,提前還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貸款余額。

        6、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規定比例(25%)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7、職工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注銷。

        9、職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但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負擔部分。

        10、因突發事件,造成職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11、自住住房納入市政府棚改拆遷項目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戶口的父母、子女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

        12、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除按規定注銷外,其賬戶內最低應保留10元(含)以下的全部余額。

      貸款條件

        最新消息:2021哈爾濱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

        調整如下:

        1.放寬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建戶繳存政策,社保開戶即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由原申請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需繳納養老保險12個月以上放寬至社保開戶即可申請。能夠提供當前正常繳納養老保險或納稅收入證明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鎮個體工商戶,可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2.規范公積金購房提取業務,杜絕同一人一年內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內多次變更產權人等套提公積金行為。同一人一年內兩次以上(含兩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產權人配偶不能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同一套住房(房屋地址相同)一年內兩次以上(含兩次)變更產權人的,產權人及其配偶均不能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3.放寬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房齡年限,由二十年提高至三十年,貸款年限與房齡之和不超過五十年。房齡按貸款申請年份與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的建成年份之差計算。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戶口、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且正常繳存公積金的單位職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公積金繳存者;

        3、按照相關規定按月、連續、足額匯繳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從異地調入哈爾濱市的,在哈爾濱市繳存不滿12個月,但曾經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原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繳存證明后,繳存時間可以合并計算;擁有哈爾濱市戶籍,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持繳存地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在哈爾濱市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建立賬戶1年(含)以上且沒有停繳、緩繳等情況;

        4、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并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貸款材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證明。(均可以到中心及其所屬辦事機構領取或通過公積金網站下載);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還款人有效戶口、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3、按規定按月、連續、足額匯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個人建戶一年(含)以上的證明(持公積金個人賬號和身份證到中心及所屬各辦事機構查詢);

        4、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兩份,如購買的為經濟適用住房,須攜帶《經濟適用住房審批表》;

        5、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6、借款申請人在受委托銀行開立的還款賬戶(存折或銀行卡);

        7、二手房賣房人身份證、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存折或銀行卡);

        8、借款申請人有配偶且夫妻雙方不在同一戶口,須提供雙方戶口及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夫妻離異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調解)書等有效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9、借款申請人及共同還款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各兩張、六分方章各一枚。

        :以上復印件均要求A4紙復印

      貸款流程

        一、購買二手房貸款流程

        1、買方持身份證、戶口和公積金個人賬號,賣方持身份證、戶口和《房屋所有權證》到中心申請貸款。

        2、中心審核申請人貸款資格,符合條件的到擔保公司預約評估。

        3、評估報告完成后,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向擔保公司交納首期付款。

        4、申請人持《借款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到中心申請借款。中心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發《貸款審批書》;同時對借款申請人工作、家庭、債務等情況進行調查。

        5、借款人與中心、受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6、借款人與擔保公司簽訂貸款《擔保合同》。交納相關費用

        7、中心為借款人辦理貸款發放,受托銀行將款項劃轉到擔保公司。

        8、擔保公司到房產管理部門為借款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產權抵押登記,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

        9、辦理完抵押登記后,買賣雙方到擔保公司領取貸款及首付款。

        二、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貸款流程

        1、申請人與售房單位簽署《商品房(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書》,購買首套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房款的20%。

        購買首套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購房款的30%;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購房款的50%。

        2、申請人持《借款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到中心申請借款。中心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發《貸款審批書》。同時對借款人工作、家庭、債務等情況進行貸前調查。

        3、借款人與中心、受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4、借款人與擔保公司簽訂貸款《擔保合同》,交納相關費用。

        5、中心為借款人辦理貸款發放,受托銀行辦理款項劃轉。

        6、擔保公司到房產管理部門為借款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產權抵押登記,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

        1、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限額一人為50萬元,兩人為70萬元;

        2、首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購房總價款的20%,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購房總價款的30%。

        3、再次申請:已結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購房總價款的30%;已結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購買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購房總價款60%,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4、可貸額度超過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的,可申請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不含所轄外縣)最高限額為105萬元,其中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商業貸款最高限額為35萬元。

        貸款年限:貸款年限為1-30年,且貸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建戶且連續繳存公積金5年(含)以上、首次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借款人年齡可推遲至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計算,但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

        貸款利率:

        1、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現行公積金貸款利率標準執行。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現行公積金個人貸款基準利率標準為:1—5年2.75%;6—30年3.25%。

        2、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建筑面積144(不含)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1—5年3.025%;6—30年3.575%。

      貸款還款

        一、正常還款

        1、借款人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在合同扣款日前存入足額還款本息金額,由委貸銀行按月扣收。

        2、扣款日若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扣收。

        二、提前還款

        1、貸款期間借款人需提前歸還貸款的,應持本人身份證件、擔保借款合同向委貸銀行提出申請,經委貸銀行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

        2、借款人在辦理手續當日,應在約定扣款賬戶內存入提前還款扣款金額。

        3、貸款逾期及擔保借款合同約定扣款日和月末不能辦理提前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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