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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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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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總額(元) |
網上查詢
白山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系統:http://bsgjj.cbs.gov.cn:8888/wt-dw/login
查詢范圍:此功能可以查詢個人公積金貸款情況及個人賬戶余額,單位繳存明細等。
2020年度白山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2020年度白山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3013.75元,繳存基數下限為1580元。
2020年度白山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繳存基數上限不能超過上一年度統計部門公布的白山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白山最低工資標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3、離休、退休的;
4、外阜人員在本市就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2年以上未就業的(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者除外);
6、出國(境)定居的;
7、調離本市到外地工作的;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1)入住縣級以上醫院治療10天以上的;
(2)入住縣級以上醫院治療自費部分超過一萬元(含一萬元)的。
10、中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大學、遭受重大災害的,或因其他特殊情況造成生活困難的;
11、本人參軍、考入全日制大學或研究生的;
1、提取人、代辦人的身份證
2、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類: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1、職工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應提供購房合同和相關的購房付款證明或提供房屋產權證。
(1)購買商品房未辦妥房屋產權證的
應提供《商品房銷售合同》和全額購房發票或提供《商品房購銷合同》、購房款收據、專項維修基金發票和相關入戶手續;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2)購買二手房的
應提供過戶后的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拆遷安置住房的
應提供產權置換(安置)補償協議和補繳差價發票,或產權置換(安置)補償協議和專項維修基金發票及入戶手續,原房照或加蓋房屋征收主管部門公章的復印件。
2、職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應提供規劃部門及住建部門批準的建設許可文件。
二、職工提前償還全部購房貸款的
應提供銀行出具的還清貸款憑證。在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的還應提供解除抵押證明。
三、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需提供受委托銀行提供的還貸明細;
非房屋類:
一、職工離、退休的
應提供離、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應提供縣級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手續。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應提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三、職工出國(境)定居的
應提供其移民批準文件原件或定居國(地區)長期居住證明。
四、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由職工生前所在單位憑死亡證明、代辦人身份證、介紹信,代取住房公積金并負責處置。所在單位不予辦理的,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規定辦理。
五、外阜人員在我市就業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身份證或戶口簿。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以上的
提供失業證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七、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的
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加蓋醫院病案室公章的病歷證明(包含各種診斷報告)、治療費用結算發票、戶籍管理部門或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已經在醫保部門報銷無法提供治療費用結算發票的,應提供有醫保部門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八、調離本市到外地工作的
應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或調令、任職令等文件;
九、在外地購房的
除需提交有效房屋產權證明、購房發票或購房過戶契稅發票外,還應提供本人或直系親屬在購房地居住、就業或就學的證明。只能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十、遇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的
應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
十一、子女上大學的
應提供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學雜費清單。
十二、本人參軍、考入全日制大學或研究生的
應提供入伍通知書、錄取通知書。
十三、其直系親屬提取住房公積的
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屬于夫妻關系或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應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不屬于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應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注:直系親屬提取住房公積的,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屬于夫妻關系或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應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不屬于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應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1、取工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3、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可提取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2、職工償還購房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償還購房貸款期間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額。若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還款期間某一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下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但最多不超過2年。
3、職工提前償還全部購房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提前還款金額。
4、子女上大學的,可支取當年學雜費總額3倍的住房公積金。
5、除銷戶支取外,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的職工和配偶,至少保留6個月的繳存額,其他各項至少保留一個月的繳存額。
6、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和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本人可提取病歷所載明個人承擔費用2倍數額的住房公積金。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證件。
3、具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單位已與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截止申請貸款時已連續、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5、申請人同意以所購住房作抵押。
6、購買期房的,開發商所售房屋必須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并能作抵押登記。
7、現房、二手房、裝修貸款的必須有《房屋所有權證》。
8、未在我中心繳交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溫馨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發放公積金貸款:
1、非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2、購買或裝修商用房、商住兩用房、別墅、辦公用房、車庫及投資等其他用途的。
3、無產權、非完全產權、小產權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進行產權抵押登記的。
4、合法穩定收入扣除全家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金額后不夠償還貸款的。
5、前一次貸款未還清的(含法院判決離婚,但原共同貸款未還清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所購房屋單價明顯高于同小區同類房的。
7、斷繳住房公積金13個月以上的。
8、貸款申請人、配偶、擔保人不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銀行)查詢個人征信信息的;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逾期或有惡意不良信用記錄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能夠證明是非惡意造成不良信用記錄的,可視情節慎重考慮貸款額度。
9、同一戶主不得為同一住房辦理2次裝修貸款。
10、曾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視為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不得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11、住房公積金被封存或凍結的。
1、借款人夫妻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保證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工資收入證明。
3、結婚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達到法定婚齡以上的單身職工另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未婚證明、離婚證、離婚判決書等)。
4、擔保人應提供書面承諾和資信證明。保證人必須得到配偶同意,方可履行擔保責任。單身者須出具單身證明。
5、根據不同購房貸款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不同材料
步驟一:貸款申請。借款人持本辦法第七章所列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并如實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借款申請人、配偶及保證人須持身份證親自到場辦理簽字手續。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當面就申請人申請資料、證件的種類和份數審驗無誤,并監督有關人員親自簽字。
步驟二:貸款審批。管理中心貸款信貸員、復核人、審批人對借款人提供的貸款資料審查并對其資信情況進行考察后,簽署審批意見。經審批準予貸款的,借款人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管理中心向受委托銀行出具《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發放通知書》,明確貸款的對象、金額、期限等內容。
步驟三:發放貸款。管理中心依據《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發放通知書》、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辦理劃款手續。除裝修貸款外,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必須劃入售房單位(售房人)在銀行開設的賬戶內,不得直接劃入借款人賬戶或者支付現金給借款人。
步驟四:歸還借款。借款人應按月將歸還的借款本息存入還款賬戶,受托銀行按月定期扣劃,并及時將收回的借款本息轉入管理中心在受托銀行開設的存款賬戶,有關單據轉管理中心記賬。借款人還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終止,并按照法律規定解除抵押或擔保。
1.購房貸款:市本級最高貸款限額為五十萬元,各管理部最高限額為四十萬,且貸款比例不得高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70%。
2.無不良信用記錄,夫妻雙方均有較高且穩定的工資收入,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所購房屋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可按不低于20%執行(不含二手房)。
3.裝修貸款: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得超過一千五百元,貸款最高上限為二十五萬元。
4.單身(單收入)人員都應有擔保人提供擔保。并充分考慮貸款人及擔保人的工作穩定性及工資收入、首付款比例等確定貸款額度,但最高不超過二十五萬元。
5.現房單價按開發商銷售價格核定;對二手房貸款計算價格實行動態管理,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市場行情、房屋區位、樓層、折舊情況等,確定風險防控價。也可以參考房屋交易時稅務部門的評估價。
1.借款人必須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不得中途改變。
2.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借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得提前還清;一年期以上借款,在正常還款一年以后可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不得部分提前償還。
3.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從貸款發生的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償還,由受委托銀行按月從借款人的還款賬戶中扣劃。
4.逾期貸款,受委托銀行應首先向借款人下達催收通知書,借款人接到催收通知書后仍不還款的,通知其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仍不履行責任的,運用法律手段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