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官方網址:https://www.xinjianggjj.com/tcdq/
查詢電話:(0901-6223429)
地址:塔城市塔城市光明路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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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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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查詢電話:(0901-6223429),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信息(余額和明細),同時還可以咨詢公積金貸款、提取等政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五年以內的;
二、退休的;
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因家庭成員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出境或到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在工作地無自有住房租住住房的;
十、低收入家庭繳納物業管理費的;
第十七條?申請。提取申請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向中心提供相關提取資料提出申請。
第十八條?受理。對受理后可現場審核的,應進行當場辦結;對不能現場審核的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并應通知提取申請人。當提取申請人對審核提出異議時,可提出提取復核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符合終審意見。
第十九條?辦理和資金支付。提取申請人接到中心準予提取的通知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到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資金支付手續。
第十三條?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總額。
第十四條?部分或全部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其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其貸款金額。
第十五條?退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或到港、澳、臺地區定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全額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第十六條?滿足其他提取條件的由中心根據其困難情況或實際支出情況及我區實情確定提取額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在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逐月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時間合并計算。
3、借款申請人為購房人(若購房合同是以夫妻方一方名義簽訂或非夫妻關系的其他方名義共同簽訂的,其夫妻雙方同時為購房人)。
4、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月還貸本息不得超過家庭月工資收入的60%,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當前有其他貸款的,應同時納入月還貸本息測算。
5、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般為女55周歲,男60周歲,特殊情況除外)。
6、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及支付不低于規定比例的首付款。
7、同意以所購建房屋作為抵押物,如購買異地住房或商轉公貸款業務,也可用其他房抵押。
8、購、建房原則上在簽訂購房合同一年內提出申請,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9、借款人家庭須符合首次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夫妻雙方無論婚前、婚后,疆內、疆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均計入貸款次數、商貸不計算次數。
1、購買本地新建商品住房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原件;
(5)已支付全部購房價款20%及以上的首付款資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契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現房);
(7)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房);
(8)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辦理須知:
(1)借款人及配偶均需到場并攜帶以上辦理要件;
(2)貸款后退房的,還清貸款,退還已提取公積金。
2、購買本地二手房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購買住房合同原件、過戶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7)首付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須知:
(1)過戶前咨詢是否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且產權清晰;
(2)符合貸款條件,先辦理公積金提取,借款人留存6個月月繳存額,配偶留存3個月月繳存額。
3、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置換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商轉公)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以其他房產設定抵押的需提供:
(1)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合同原件;
(2)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余額對賬單原件;
(3)抵押房產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用第三人房產抵押,還需提供抵押人(包括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單身承諾書)原件;
(4)抵押房產評估報告原件。
以所購房產設定抵押的需提供:
(1)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合同原件;
(2)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結清證明原件;
(3)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余額對賬單原件;
(4)抵押房產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須知:
(1)到管理部申請商轉公貸款,原商業銀行貸款必須是住房貸款(審核貸款合同、房屋他項權證等相關信息);
(2)以其他房產設定抵押的,貸款資金轉入原貸款商業銀行賬戶,如已結清商業貸款的可打入個人賬戶,打印貸款還款證明;
(3)以所購房產設定抵押的,打印貸款結清單,貸款資金轉入個人賬戶;
(4)不得超過塔城地區最高貸款額度及對普通住宅按144平方米計算房屋總價的額度;
(5)繳存職工辦理商貸后,5年內多次以該商貸房屋辦理了公積金購房提取或償還商業貸款本息提取,再辦理商轉公業務時,應剔除前期已提取的公積金金額后再計算可貸金額。購房提取或償還商貸提取與商轉公可貸限額相加不超房價。
4、購買拍賣類住房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5)拍賣公司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的《委托拍賣書》、《競拍協議》;
(6)《成交確認書》原件及復印件;
(7)契稅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
(8)已過戶到借款人名下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須知:進入拍賣房屋的平臺打印《委托拍賣書》、《競拍協議》。
5、建造自住住房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5)國有土地建造住房資料:房屋主體完工后,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驗收單、工程決算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當地縣(市)建設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集體土地建造住房資料:房屋主體完工后,提供當地村委會批準建房的證明、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驗收單、工程決算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當地縣(市)建設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本地抵押房產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用第三人房產抵押,還需提供抵押人(包括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單身承諾書)原件;抵押房產評估報告原件;
(8)建造自住住房自籌資金證明。
辦理須知:
(1)已辦理不動產權證的自建房,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經做了工程決算報告的,可直接以該自建房做抵押。如果用其他房產做抵押,需對所抵押房產進行評估;
(2)自建房需管理部工作人員到現場實地察看建造自住住房情況。
6、翻建自住住房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5)國有土地翻建自住住房資料:房屋主體完工后,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驗收單、工程決算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當地縣(市)建設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集體土地翻建房資料:房屋主體完工后,提供當地村委會批準翻建的證明、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驗收單、工程決算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當地縣(市)建設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抵押房產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用第三人房產抵押,還需提供抵押人(包括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單身承諾書)原件;抵押房產評估報告原件;
(8)翻建自住住房自籌資金證明。
辦理須知:
翻建房需管理部工作人員到現場實地察看翻建自住住房情況。
7、大修自住住房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5)房屋安全鑒定證明(C或D級)原件;
(6)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本地抵押房產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用第三人房產抵押,還需提供抵押人(包括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單身承諾書)原件;抵押房產評估報告原件;
(8)大修自住住房自籌資金證明。
辦理須知:
大修房屋需管理部工作人員到現場實地察看大修自住住房情況。
8、購買異地商品房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5)購買住房合同原件;
(6)首付款收據或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7)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8)如用本地房產抵押需提供本地抵押房產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用本地第三人房產抵押,還需提供抵押人(包括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單身承諾書)原件;抵押房產評估報告原件。
辦理須知:
(1)符合異地申請貸款條件的,可在異地辦理貸款,根據異地公積金貸款政策或要求留存公積金余額;
(2)在繳存地辦理貸款的,新建樓盤已在本管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的,可用所購買的異地期房抵押貸款;新建樓盤沒有在本管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的,只能用本地現房或商鋪抵押貸款。
9、購買異地二手房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5)購買住房合同原件;
(6)首付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8)已過戶到借款人名下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如用本地房產抵押需提供本地抵押房產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用本地第三人房產抵押,還需提供抵押人(包括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單身承諾書)原件;抵押房產評估報告原件。
辦理須知:
(1)符合異地申請貸款條件的,可在異地辦理貸款,根據異地公積金貸款要求留存公積金余額;
(2)在繳存地辦理貸款,符合異地不動產中心辦理抵押手續的,用異地二手房抵押貸款;也可用本地現房抵押貸款。
10、拆遷安置房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5)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原件;
(6)購買住房合同原件;
(7)首付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契稅完稅憑證或免征契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須知:
(1)房屋拆遷后,只補償現金不置換房屋的,需購房申請貸款的,按購房類型提交貸款資料;
(2)置換房屋價值高于原拆遷房屋價值需補差價的,按差價部分計算貸款比例申請貸款。
11、購買裝配式建筑
辦理渠道: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
辦理要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借款人工資卡原件;
(4)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原件;
(5)已支付全部購房價款20%及以上的首付款資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辦理須知:
購買裝配式建筑的,公積金貸款最高上限以塔城轄區以內自住住房貸款額度上限上浮20%,即66萬元確定。
1、貸款咨詢
借款人向地區住房公積金各縣(市)管理部辦事大廳貸前咨詢、登錄塔城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網址鏈接www.xinjianggjj.com/tcdq/)或撥打12329服務熱線等方式進行咨詢,需辦理商轉公業務時,還應向承辦銀行咨詢相關手續的辦理。
2、貸款申請
繳存職工需攜帶以下資料到塔城地區住房公積金中心各縣(市)管理部業務窗口申請公積金貸款。
(1)借款人持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有關手續。
(2)借款人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如共同借款人為軍人的可提供軍官證)。
(3)在“全疆通辦”、“跨省通辦”系統中查詢不到繳存賬戶信息的塔城地區以外異地繳存職工,需到繳存地公積金中心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繳存人明細》《職工基本情況表》(通過系統可查詢到的無需提供,疆外繳存職工也可通過“跨省通辦”業務辦理)。
(4)配偶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應提供異地貸款繳存證明;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或近期至少3個月的銀行工資流水或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的,應提供工資單。
(5)借款人夫妻雙方的個人征信報告(一個月內有效)。
3、貸款受理、初審
審核借款人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購建房合同、首付款收據,購買商品房現房和二手房的還需審核契稅發票及不動產權證。符合貸款條件的,由綜合柜員負責面談,具體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初審通過后,由夫妻雙方、有保證人的共同簽訂征信信息查詢授權書并按指印。根據借款人的購房資料和個人基本情況錄入系統,測算貸款額度、年限及月還款額,打印貸款申請書,借款人對申請表內容確認無誤后簽字,初審人員同意簽字確認。
4、貸款復核
復核人員對初審提交的資料進行復審,無異議的確認簽字,有異議的退回初審重新審核。
5、貸款審批
審批人審核通過后簽字確認,有異議的退回初審。
6、簽訂合同
初審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借款人及配偶、保證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簽字確認按指印,經辦人簽字、管理部主任簽字確認蓋章,返回借款人。
7、受托行審核蓋章
借款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和購房資料到住房公積金受托銀行(可根據借款人意愿或借款人提供的收款銀行選擇),由受托銀行審核通過后蓋章退還借款人。
8、抵押登記
借款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和購房資料到房產部門或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9、貸款放款
借款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房屋他項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到管理部放貸,管理部發放貸款,打印2份《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憑證》,本人簽字按指印完成。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存檔1份,借款人留存1份《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憑證》。
10、檔案整理移交
管理部對已辦理完結的貸款資料進行整理稽核,并按要求歸檔留存。
住房公積金貸款辦事指南流程圖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低存低貸”原則,實際貸款額度在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范圍內與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年繳存額掛鉤,具體倍數按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年繳存額的35倍計算(借款人年繳存額+共同借款人年繳存額)×35(倍)。
(2)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期限為整年數,最短不得少于1年,最長不超過30年。
(3)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時至法定退休年齡后五年。
(4)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購買塔城地區轄區以內自住住房的不超過55萬元,購買塔城地區轄區以外自住住房的不超過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確定的貸款最高額度,最低貸款額度不低于1萬元。
(5)購買裝配式建筑的,公積金貸款最高上限以塔城轄區以內自住住房貸款額度上限上浮20%,即66萬元確定。
(6)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所購住房為新房的,實際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價(不包含單獨注明的車庫、車位價款,下同)的8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拍賣房、房改房的,實際貸款額度不超過交易價、計稅價、內部稽核價中的最低者的70%;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實際貸款額度為工程決算總價的60%。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置換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實際貸款額度不超過商業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塔城地區最高貸款額度及對普通住宅按144平方米計算房屋總價的額度)。
(7)貸款合同一旦簽訂,貸款年限、還款日、還款金額均不能任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