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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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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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范圍:
此功能可以查詢公積金貸款情況及賬戶余額,繳納明細等。
查詢途徑:
1.官網:
登錄莆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http://www.putian.gov.cn/ptgjj/)點“網上辦事大廳”或登陸中心“網上辦事大廳”(https://wt.gjjwx.putian.gov.cn/wsyyt/)選擇“個人管理”點擊“個人公積金查詢”。
2.微信:
進入公眾號“莆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點擊“賬戶查詢”-“公積金賬戶”。
服務熱線查詢電話:
12329。
莆田市住房公積金咨詢電話:
0594-2212221(信貸),0594-2212119(歸集、支取)。
服務時間:
人工服務電話:工作日 9:00—17:00;自動語音服務:24小時。
查詢項目:
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
1.直屬管理部(含荔城、城廂、北岸、湄洲島)
地址:莆田市城廂區文獻西路1129號市建行2樓 。
聯系電話:0594-2222168
2.市行政服務中心公積金綜合窗口:
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公積金綜合窗口 。
聯系電話:0594-2210098
3.仙游管理部:
地址:仙游縣八二五大街仙游縣建行5樓 。
聯系電話:0594-8266098
4.涵江管理部:
地址:莆田市涵江區新涵大街133號涵江建行4樓 。
聯系電話:0594-3393000
5.秀嶼管理部:
地址:莆田市秀嶼區笏石鎮秀嶼建行二樓。
聯系電話:0594-5875989
莆田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1.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高于12%;
2.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低于5%。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比例統一為16% ( 8%× 2)。
2021年莆田公積金繳存基數:
2021-2022年度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為職工2020年7月1曰至2021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資。
計算公式:
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的上一年度年工資總額÷12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發放的工資月份計算)
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規定的工資總額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市轄區的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按《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我市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莆政辦〔2020〕47號)文件的規定計算。
住房類提取:
(一)購(建)自住住房(不含車位、車庫等非住房類);
(二)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含公共租賃住房與非公共租賃住房);
(四)償還住房按揭(抵押)貸款本息。
非住房類提取: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積金;
2.職工本人或配偶、子女、雙方父母因發生省級勞動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癥而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3.職工因遇到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4.離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提取住房公積金;
6.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
莆田住房消費類公積金提取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購(建)自住住房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購房合同;
(4)購房發票;
(5)合同備案信息表(不動產登記證明、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合同備案信息表);
(6)異地戶籍證明(戶口簿);
(7)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2、購買再交易住房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購房發票;
(4)契稅完稅發票、房產/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涉稅證明;
(5)不動產權證;
(6)異地戶籍證明(戶口簿);
(7)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3、購買拍賣房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拍賣成交確認書》;
(4)交款憑證(已付款票據原件、繳納成交傭金或保證金憑證);
(5)異地戶籍證明(戶口簿);
(6)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按購買再交易住房辦理。
4、拆遷安置房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4)拆遷安置結算單;
(5)交款憑證(收款收據、增值稅發票、交款通知書、結算通知書);
(6)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在規劃區內建造、翻建
①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②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③國有土地使用證(用地批文、拆遷安置協議);
④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⑤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2)在規劃區外建造、翻建:
①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②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③建設用地批準書(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
④本地農村戶籍證明;
⑤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6、大修自住住房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不動產權證;
(6)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7、已辦理純商業住房貸款、購房有效提取時限未超過1年,且該套住房未辦理購房提取,同時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1)購買再交易住房
①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②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③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
④契稅完稅證明;
⑤購房發票;
⑥購房借款合同;
⑦異地戶籍證明(戶口簿);
⑧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2)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①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②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③購房合同;
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預告登記證、合同備案信息表);
⑤購房發票;
⑥異地戶籍證明(戶口簿);
⑦購房借款合同;
⑧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二、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關于加裝電梯建筑方案技術審查意見單;
(4)與電梯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或工程預算書;
(5)分戶實際出資明細(住戶電梯分攤費用明細表);
(6)交款憑證;
(7)不動產權證;
(8)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三、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含公共租賃住房與非公共租賃住房)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四、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一)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本中心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商業貸款和其他中心公積金貸款
1.償還省內其他地市(除廈門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2.償還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公積金貸款證明;
(4)還款對賬單;
(5)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3.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本息(含外省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3.1省內(不含廈門)工、農、中、建、興、交通、農商行商業銀行住房貸款
①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②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③還款對賬單(還款對賬單上須含有貸款銀行貸款賬號或直接提供貸款銀行貸款賬號);
④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3.2除3.1所述以外其他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含外省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①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②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③購房合同及增值稅普通發票(契稅完稅發票、房產/土地使用權權屬轉移涉稅證明)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
④購房借款合同;
⑤還款對賬單;
⑥個人信用報告;
⑦異地戶籍證明(戶口簿);
⑧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莆田非住房類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如下:
(一)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積金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最低城鎮生活保障證明(低保證);
(4)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二)職工本人或配偶、子女、雙方父母因發生省級勞動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癥而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4)特殊病癥診斷證明;
(5)醫療費用憑證;
(6)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三)職工因遇到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和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
(3)《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4)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的證明;
(5)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6)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
(7)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四)離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離(退)休批復文件或離(退)休證;
(3)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提取住房公積金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3)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六)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
(1)繳存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2)出境定居材料或戶籍注銷材料;
(3)繳存職工一類銀行儲蓄卡。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
1.法定繼承
(1)指定辦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
(3)繳存職工死亡證明;
(4)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5)繼承人(受遺贈人)一類銀行儲蓄卡。
2.公證繼承或遺囑繼承
(1)指定辦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繳存職工死亡證明;
(3)繼承人(受遺贈人)一類銀行儲蓄卡;
(4)關于繼承或遺贈的生效法律文書(繼承、遺贈等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1.職工填寫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審批表、支取憑條交所在單位核實,并由單位蓋章確認;
2.職工持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到管理中心(管理部)辦理提取審批手續;
3.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后隨即審核相關材料并予以審批;
4.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莆田住房消費類公積金提取額度如下:
一、購(建)自住住房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款扣除規定首付款后的余額。
2、購買再交易住房
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款扣除規定首付款后的余額。
3、購買拍賣房
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款扣除規定首付款后的余額。
4、拆遷安置房
提取額度:同一套安置房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安置自住住房部分的總價款扣除規定首付款后的金額且安置差價款的余額。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提取額度:不超過建房總造價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額。根據多層住宅建安工程造價1200元/平方米的預算單價認定建房總造價。
6、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額度:不超過大修自住住房總造價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額。根據多層住宅建安工程造價1200元/平方米的預算單價認定建房總造價。
7、已辦理純商業住房貸款、購房有效提取時限未超過1年,且該套住房未辦理購房提取,同時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提取額度:提取總額不超過該套住房的購房總價款扣除貸款金額后的余額。
二、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支付的部分
三、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含公共租賃住房與非公共租賃住房)
提取額度: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5400元/年。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夫妻雙方各自均不超過5400元/年。
四、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一)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本中心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提取額度:不超過已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商業貸款和其他中心公積金貸款
1.償還省內其他地市(除廈門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
提取額度:不超過已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
2.償還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
提取額度:不超過已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
3.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本息(含外省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3.1省內(不含廈門)工、農、中、建、興、交通、農商行商業銀行住房貸款
提取額度:首次提取時,不超過已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次年提取時,提取金額不超過提取當日與上次提取時點之間的還住房貸款本息金額。
3.2除3.1所述以外其他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含外省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提取額度:首次提取時,不超過已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金額(截止提取當日)。次年提取時,提取金額不超過提取當日與上次提取時點之間的還住房貸款本息金額。
莆田非住房消費類公積金提取額度如下:
(一)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夫妻雙方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留至百元)。
(二)職工本人或配偶、子女、雙方父母因發生省級勞動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癥而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扣除醫療保險支付部分后的余額。
(三)職工因遇到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不超過災損發生的實際金額。
(四)離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全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全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六)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全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全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可全額提取的情況:
1、離(退)休;
2、職工辭職、辭退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出境定居;
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5、職工本市內工作調動或多賬戶,公積金賬戶轉移;
6、職工本省內工作調動,公積金賬戶轉移;
7、職工調到省外工作。
符合以上提取情形的,可提取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
貸款條件:
1、借款人必須是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
2、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擔保,且無不良銀行借款記錄的職工;
3、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因單位原因斷繳3個月(含)之內,單位全部人員補繳到位后可以視為連續繳存;
4、職工因調動原因斷繳3個月(含)之內,新單位開戶后補繳到位的可以視為連續繳存;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非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關系共同購房的,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
7、父母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關系共同購房的,以借款人的繳存情況認定其貸款額度。
個人征信認定:
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含配偶)任何一方的征信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個人信用報告中存在當前逾期尚未償還借款的;
(2)個人信用報告中貸款或者擔保貸款五級分類非正常的;
(3)個人信用報告中出現連續3期(含)或累計6期(含)的逾期記錄的(含信用卡);
(4)個人信用報告中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陳述或承諾等情形的;
(6)因存在利用虛假材料騙取騙貸住房公積金行為,被納入公積金中心信用黑名單的;
(7)負有公積金貸款擔保責任,且擔保責任未結束的。
共同材料:
購建房
借款人(共同還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收入證明(收入超過個稅起征點,應提供上年度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證明,沒有提供收入證明的
其收入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認定)
個人信用報告
房產抵押的
需提供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
婚姻狀況證明、房地產所有權證及房地產價值評估報告書。
未婚證明有效期3個月,個人信用報告有效期2個月,以收件時間為截止時間
根據不同貸款情形,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購一手房手續
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
提供經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首期交款發票。貸款款項轉入購房合同內約定的銀行賬戶內。
拆遷安置房(產權調換且有補償差價)
提供拆遷安置協議、首期交款發票(拆遷補償款可視為首期交款)、政府拆遷部門認定的拆遷戶名單、拆遷人的開戶名稱、開戶行及賬號(加蓋公章)。貸款款項轉入拆遷人的銀行賬戶內。
購買二手房
(1)、交易前
賣方提供:房地產所有權證、產權人、共有人身份證。買方提供:房屋價值評估確認書(買賣雙方)、首付款資金到賬回單、買賣雙方與銀行簽訂的房地產交易資金托管業務開戶通知書(托管協議)、交易收費票據、完稅發票或個人銷售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申請審核表、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過戶后的房地產所有權證。貸款款項轉入買賣雙方與銀行簽訂的房地產交易資金托管的賬戶內。
(2)、交易后
賣方提供:身份證。買方提供:二手房交易收費票據、完稅發票或個人銷售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申請審核表、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房地產所有權證、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書、買賣雙方與銀行簽訂的房地產交易資金托管業務開戶通知書(托管協議)。貸款款項轉入買賣雙方與銀行簽訂的房地產交易資金托管的賬戶內。
自建、擴建、翻建自住住房
(1)、在規劃區外,自建、擴建、翻建的,提供縣級(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福建省農村住宅建設和用地申請表》、房屋平(立)面圖、工程預算書(蓋承建單位公章)、夫妻一方在建房所在村的戶籍證明,承建單位的開戶名稱、開戶行及賬號(蓋承建單位公章)。貸款款項轉入承建單位的銀行賬戶內。
(2)、在規劃區內,自建、擴建、翻建的,提供土地證(用地批文或拆遷安置協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平(立)面圖、工程預算書(蓋承建單位公章),承建單位的開戶名稱、開戶行及賬號(蓋承建單位公章)。貸款款項轉入承建單位的銀行賬戶內。
大修自住住房(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
提供產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住房大修的鑒定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預算書(蓋承建單位公章)、承建單位的開戶名稱、開戶行及賬號(蓋承建單位公章)。貸款款項轉入承建單位的銀行賬戶內。
1.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及購、建房手續(正本)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及相關材料;
2.借款人按要求填寫表格,備齊所需材料,經借款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由借款人將材料送至購房所在地所屬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3.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借款人的材料進行受理、審核、審批;
4.通知借款人到承辦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5.貸款受托銀行發放貸款。
貸款額度的影響因素:
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積金繳存情況、信用擔保情況、所有產權人的還款能力、購建房總價、抵押物價值等綜合考慮,就低確定。
貸款的最高額度及保底額度:
1、每戶家庭(夫妻雙方均連續繳存公積金滿12個月)最高貸款額度為55萬元。
2、單身職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含一方連續繳存不滿12個月)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
3、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值低于保底貸款額度的,在還款能力許可的前提下可按保底額度申請貸款,保底貸款額度為15萬元。
注意:職工家庭(包括產權共有人家庭)只能存在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不得高于:
1.計算公式計算的可貸額度;
2.管委會確定的最高額度;
3.購房總價款扣除首付款及所有產權共有人購(建)房支取后的金額;
4.抵押物價值按不同房屋結構形式的計定價值;
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月總收入50%的可貸額度。
貸款還款方式分兩種: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
1、等額本息是指在還款期內,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其中每月貸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貸款本金計算并逐月結清。
2、等額本金是指在還款期內,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額(貸款金額÷貸款月數)償還貸款本金,每月貸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貸款本金計算并逐月結清,兩者合計即為每月的還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