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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涼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933-8229778

      辦公地址:?平涼市崆峒區

      官方網站:?http://www.plgjj.com/

      上班時間:?9:00-12:00,14:00-17:00(節假日除外)

      公積金繳存計算

      單位:元
      公積金繳存計算結果(僅供參考)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關閉

      公積金貸款計算

      萬元
      貸款利率僅供計算使用,實際交易利率由銀行評估
      公積金貸款計算結果
      類型 等額本息 等額本金
      每月還款金額(元)
      每月遞減(元)
      按揭年數
      利息總額(元)
      貸款金額(元)
      還款總額(元)
      關閉

      平涼公積金相關問答

      網上查詢

      網上查詢

      平涼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系統:http://www.plgjj.com/webhousefund/welcome.do#

      查詢范圍:此功能可以查詢個人公積金貸款情況及個人賬戶余額,單位繳存明細等。

      電話查詢

      查詢電話:?0933-6466898

      服務時間:全天(除人工咨詢服務)

      查詢項目:可以咨詢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公積金貸款利率、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問題。

      網點查詢

        平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石家巷與朝陽街交匯處

        電話:0933-8239566

        平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莊浪縣管理部

        電話:0933—6820921

        平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靈臺縣管理部

        地址:溪河大道東大街社區

        電話:0933—3625148

        平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涇川縣管理部

        地址:平涼市農林路

        電話:0933—3326923

        平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靜寧縣辦事處

        地址:北二環東路

        電話:0933—2521749或0933—5921166

        平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崇信縣管理部

        電話:0933—6122333

      繳存比例

      2020年度平涼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繳存基數

      2020年度平涼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為職工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

      最高繳費基數:2019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8800元

      最低繳費基數:最低按《平涼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文件中明確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執行(崆峒區和工業園區為二類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70元,其余6縣為三類區,月工資標準為1520元)。

      實行年薪制的職工或工資收入超過在職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3倍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均按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確定。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繳存基數上限不能超過上一年度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提取條件

      房屋類: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含二手房),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非房屋類:

        1、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2、離(退)休,因工作調動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繳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繼承人、受饋贈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

        4、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嚴重困難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類:

      1、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時還應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根據不同情況同時提供相應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2、繳存人購買自住商品住房,由職工所在單位加注意見、持住房首付繳款憑證、備案的正式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提取。

      3、繳存人購買二手自住住房,提供產權交易部門《房地產買賣契約》及繳納契稅憑證。

      4、繳存人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有關證件及繳納相關費用憑證。

      非房屋類:

        1、繳存人離(退)休,提供單位介紹信,組織或人社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書或批文。

        2、繳存人因工作調動戶口遷出本市的,提供調離的證明(調令)和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合法出境定居證明。

        3、繳存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以及經人社部門鑒證的終止勞動關系合同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審批文件(或低保證書)。

        4、繳存人去世的,提供死亡證明,并出具合法繼承人或受饋贈人證明,或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

      提取流程

      1、繳存人因辭職、解聘、開除等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未落實新的工作單位而又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均須在單位賬戶中作個人封存,不予提取住房公積金。

      2、繳存人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證件或證明資料,不予提取住房公積金。

      3、住房公積金的擔保人在擔保責任解除前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4、繳存人購買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5、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間隔時間必須滿一年以上。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含二手房),一年內可一次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的70%;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一年內可一次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的70%;

      全額提取:

        1、離(退)休,因工作調動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繳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繼承人、受饋贈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

        3、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嚴重困難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

      貸款條件

        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6個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繳存人,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有效的購房備案合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合法有效合同、協議或其他批準資料。

        4、有市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5、夫妻雙方辦理提取、歸還貸款滿六個月以上。

        夫妻雙方不能重復貸款,一方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前,另一方不能再次申請貸款。

        6、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

        7、市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夫婦非同戶籍的,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2、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有符合規定比例的首付款繳款憑證、備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和相關的資料。

      3、購買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協議(或買賣契約)和完稅發票。

      4、擔保資料。以住房公積金質押的,提供公積金質押核保書;公職人員以工資保證的,提供2-3名財政供給人員和中省駐平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證明及承諾書;以有價證券質押的,提供有價證券;以房產抵押的,提供住房置業擔保公司的擔保書。

      5、市中心規定的其他資料。

      貸款流程

      1、各管理部(辦事處)對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貸款的可行性進行審查、評估,在5個工作日內向借款人作出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答復。

      2、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初審、復審、終審三級審查批準制度。對授權內的貸款,各管理部(辦事處)進行審查,超過授權的貸款由各管理部(辦事處)調查審核后報市中心審批。

      3、按揭貸款由各管理部(辦事處)申請報市中心進行貸前調查和審批。

      4、貸款申請審批后,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和擔保審查等手續,簽訂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貸款額度

        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其中,住房公積金質押、有價證券質押及住房置業擔保貸款不得超過30萬元;公職人員工資保證貸款不得超過15萬元。

        每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1、不高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總價款的70%。

        2、不高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貸款最高限額。

        3、每月還款額度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貸款還款

        1、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可采取下列兩種方式之一償還貸款本息:

        (1)委托扣款方式,即借款人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還款賬戶中直接扣款。

        (2)柜面還款方式,即借款人直接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到受委托銀行規定的營業柜臺還款。

        3、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兩種方法之一確定歸還貸款本息:

        (1)一年期(含一年)內的貸款為一次性還款。

        (2)一年期以上的采用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還款方法,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4、按等額本息還款法歸還貸款的,自借款之日的次月起進入還款期,借款人每月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貸款本息。

        6、借款人在貸款期內,要接受市中心及所屬各管理部(辦事處)對貸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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