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392-3314164
辦公地址:?鶴壁市淇濱區九州路市財政局一樓東大廳
官方網站:?http://www.hbsgjj.cn/
上班時間:?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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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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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總額(元) |
查詢電話:0392-3375000
查詢項目
個人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等。
鶴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淇濱區九州路市財政局一樓東大廳
咨詢電話:0392-3314164
鶴煤分中心
地址:鶴煤大道與嵩山路交叉口西側
咨詢電話:0392-2960972
淇縣管理部
地址:淇縣財政局
咨詢電話:0392-7230393
浚縣管理部
地址:浚縣財政局
咨詢電話:0392-5529301
2020年度鶴壁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5%-12%。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
3.償還住房貸款的提取;
4.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和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
5.職工交納自住住房物業費的提取。
全額提取:
1.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
2.退休的提取;
3.戶口遷出本行政區域的提取;
4.工作調動到外地市的提取;
5.出境定居的提取;
6.職工死亡的提取。
房屋類:
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籍(戶號)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一戶籍(戶號)戶口本或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或繳存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4.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存折或儲蓄卡。
5.職工應根據購房類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購買商品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房款票據原件及復印件;購買外地住房需出具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供:過戶后的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購買農墾小區住房的提供:與浚縣農場簽訂的農墾小區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4)購買軍分區小區住房的提供:軍分區頒發的住房證原件及復印件;辦證交款票據原件及復印件;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價值可參照附近住房市場價)。
(5)購買山城區、鶴山區棚戶區改造住房的提供:
屬于拆遷戶的提供:山城區或鶴山區城市拆遷改造購房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購房交款專用票據原件及復印件;拆遷改造售房證明(此證明由區拆遷改造管理機構出具,區房產管理中心確認蓋章)。
非拆遷戶的購買山城區或鶴山區棚戶區開發商售房的提供:鶴壁市棚戶區改造售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購房交款票據原件及復印件;拆遷改造售房證明(此證明由區拆遷改造管理機構出具,區房產管理中心確認蓋章)。
(6)購買廉租住房的提供:各縣、區保障性住房小區廉租住房出售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河南省廉租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原件及復印件(票據印章為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務專用章)。
(7)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證或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建設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提取金額按當地建筑定額標準執行)。
(8)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職工本人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市住建局)的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非房屋類:
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
1.租賃其他住房的提供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同一戶籍戶號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的單身,持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并在中心簽訂婚姻家庭狀況承諾書;如離異需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在中心簽訂婚姻家庭狀況承諾書。
(3)《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4)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存折或儲蓄卡;
(5)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
(6)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租房合同;
(7)當地稅務管理部門出具的租金發票。
2.租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同一戶籍戶號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4)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存折或儲蓄卡;
(5)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繳納租金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償還住房貸款的提取
1.使用現金一次性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書原件,銀行出具的提前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自結清之日起一年之內)原件復印件;
(3)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籍(戶號)戶口本;
(4)《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5)借款人本人本市銀行還款存折。
2.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款業務提供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籍(戶號)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職工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且每年使用本人賬戶余額沖抵住房公積金貸款本金,也可次年沖抵前申請辦理解除沖抵合約。
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和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籍(戶號)戶口本;
(3)《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4)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商業銀行12個月(包括以上)還款清單加蓋銀行貸款部門印章;或異地住房公積金中心12個月(包括以上)還款清單加蓋異地住房公積金印章;
(6)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賬戶(存折或儲蓄卡)。
職工交納自住住房物業費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籍(戶號)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職工本人或配偶自住住房的房產證原件復印件,與房產證同登記地址的物業費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4.《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5. 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賬戶(存折或儲蓄卡)。
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失業證或就業創業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3.《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4. 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賬戶(存折或儲蓄卡)。
退休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
3.無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的,由單位出具退休證明可申請銷戶提取(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勞資章);
4.《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5. 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存折或儲蓄卡。
戶口遷出本行政區域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4. 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存折或儲蓄卡。
工作調動到外地市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工作調動手續或任職文件或單位勞資部門出具的調動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4.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存折或儲蓄卡;
5.職工可按本人意愿轉入職工個人賬戶或管轄調入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賬戶。
出境定居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4. 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存折或儲蓄卡。
職工死亡的提取
1.經辦人和死亡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第一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應當提供與死亡職工的身份關系證明或遺贈證明;
3.醫學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鶴壁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提取人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公積金業務專用章);
5.提取人本人本市銀行存折或儲蓄卡。
1、職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
2、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3、審核同過后,受委托銀行支付住房公積金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房產所有權人或房產共有人,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合計不可超過所購買房款總額。
2.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額不可超過實際租賃費用。
(2)承租本市住房的,市區內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2000元,浚縣、淇縣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1200元。
(3)提取申請人在房屋租賃期內每年度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一年的房屋租賃費用,每次提取必須間隔12個月。市區內本人及配偶每年合計提取最高限額為24000元,浚縣、淇縣本人及配偶每年合計提取最高限額為14400元。
3.償還住房貸款的提取: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同時提取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自結清之日起一年之內只允許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可超過結清的貸款余額。
4.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和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可同時提取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總額不可超過近12個月的連續還款總額,以申請提取業務當月為截止月,最后一次若遇不足12個月已結清貸款,提取總額不可超過剩余月數的還款總額。
5.職工交納自住住房物業費的提取:提取額度按照職工當年繳納12個月物業費的票據計算,也可按申請提取日期前推12個月的票據計算,提取金額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
部分提取:
1.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
2.退休的提取
3.戶口遷出本行政區域的提取
4.工作調動到外地市的提取
5.出境定居的提取
6.職工死亡的提取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以人民銀行出具的信用報告為依據,對發生過90天以上逾期或5年內逾期狀態超過6期的,認定信用不良,不再受理公積金貸款(非惡意透支產生的年費逾期除外);
(3)所購自住住房,具有符合規定的在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契稅完稅證明;且借款人同意以所購住房進行抵押,或同意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建造自住住房,具有規劃、土地、建設等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4)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在簽訂商品房購房合同之日(二手房自房屋產權證明辦理之日,城鎮自建房自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在新政策執行后,夫妻雙方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支取后1年內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借款人夫妻雙方只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5)購買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為所購住房總價的20%;
(6)本人及其配偶均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7)為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禁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發放貸住房公積金款。申請人家庭住房套數,以申請人購房所在地房屋主管部門提供的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登記信息認定;
(8)夫妻雙方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2次以上(含2次),不再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商品房貸款
1.購房地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登記信息證明;
2.經購房地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一式四份,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售房平面定位圖各兩份并加蓋開發商公章;
3.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身份證過期或丟失的應辦理臨時有效身份證件);
4.借款人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結婚證丟失或信息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或補辦結婚證;借款人離異未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借款人喪偶未再婚的,需提供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5.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6.售建房單位賬戶名稱、賬號及開戶行和借款人在銀行的還款存折或儲蓄卡(工行、建行、中行、農行)。如果職工購買商品房已全部交清房款,申請將住房公積金貸款轉入個人存款賬戶的,需要提供全款發票或收據;
7.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二手房貸款
1.購房地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登記信息證明;
2.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已婚的,房屋所有權證產權人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3.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身份證過期或丟失的應辦理臨時有效身份證件);
4.借款人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結婚證丟失或信息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或補辦結婚證;借款人離異未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借款人喪偶未再婚的,提供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5.貸款打給借款人本人的,需提供借款人本人銀行存折或儲蓄卡(工行、建行、中行、農行);貸款打給賣方的,還需提供賣方身份證、銀行賬戶及由房管局網簽備案的二手房買賣協議;
6.購房地房管部門認可評估價值的評估報告三份。其中二手房的抵押房產價值在實際購房成交價和評估價兩者中取低值;
7.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異地貸款
1.購房地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登記信息證明;
2.購買商品房,需提供經購房地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一式四份;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售房平面定位圖各兩份并加蓋開發商公章;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二份;售建房單位賬戶名稱、賬號及開戶行,借款人在銀行的還款存折或儲蓄卡(工行、建行、中行、農行);
3.購買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購房地房管部門認可評估價值的評估報告三份,其中二手房的抵押房產價值在實際購房成交價和評估價兩者中取低值;借款人本人銀行存折或儲蓄卡(工行、建行、中行、農行);
4.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身份證過期或丟失的應辦理臨時有效身份證件);
5.借款人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結婚證丟失或信息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同一戶籍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或補辦結婚證;借款人離異未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借款人喪偶未再婚的,提供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6.就業地正常繳存公積金證明(6個月以上的繳存明細)及無公積金貸款證明;
7.在我市正常繳存公積金的保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8.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商業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1.購房地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登記信息證明;
2.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3.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身份證過期或丟失的應辦理臨時有效身份證件);
4.借款人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結婚證丟失或信息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或補辦結婚證;借款人離異未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借款人喪偶未再婚的,提供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5.借款人本人銀行存折或儲蓄卡(工行、建行、中行、農行);
6.商業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原件、復印件及結清證明;
7.購房地房管部門認可評估價值的評估報告三份。其中二手房的抵押房產價值在實際購房成交價和評估價兩者中取低值;
8.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城鎮自建住房貸款
1.本人或配偶的《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三證中至少一證;
3.施工合同;
4.自建房的購料發票或普通收據;
5.如實填寫《工程概算書》;
6.自建房屋所用權證;
7.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1、借款人協帶相關資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貸款申請表及個人征信查詢申請表。
2、中心審查個人征信及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購房資料等,確定可貸款額度并通知借款人。
3、借款人及其配偶憑有效身份證件,到中心一并簽訂借款合同及房管局抵押合同、銀行借據等資料。
4、中心審批后,轉放款銀行,銀行通知借款人到房產局交納抵押費用,辦理抵押手續。
5、銀行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轉中心后,中心通知借款人。
貸款額度
(1)購首套住房,夫妻雙方均正常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單方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為25萬元。購二套住房,夫妻雙方均正常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單方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
(2)貸款額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的80%。
(3)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50%。
貸款期限:貸款償還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
貸款利率:1-5(含)年年利率為2.75%;5年以上年利率為3.25%。購二套住房,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作為還款人,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