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898-12329
辦公地址:?美蘭區世紀大道16號
官方網站:?http://gjj.hainan.gov.cn/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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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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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總額(元) |
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官網進行查詢。
查詢網址:http://bsdt.hngjj.net/hnwsyyt/index.jsp
進入網站后依實際情況選擇個人或單位登錄,然后輸入賬號密碼即可。
如果不能通過刷臉實名認證登陸,可臨柜辦理或下載“海南公積金”APP辦理。
查詢電話:12329 12345
服務時間:人工服務電話:工作日9:00—17:00;自動語音服務:24小時
查詢項目:
個人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人工咨詢: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
機關單位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個人和單位各8%,其他單位在個人和單位各5%—12%的范圍內根據本企業的情況自由確定。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繳存基數在我局每年公布的范圍內,繳存比例為10%至24%。
1.海口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標準為:21723元
2.海口市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標準為:1670元
(一)職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1.購買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4.租賃自住住房的;
5.因風災、水災、震災、火災、雷電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災害造成自住住房損失的。
自住住房是指產權歸職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別墅等自住住房。
(二)職工符合以下銷戶提取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1.退休及按照省、市(縣)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退養和內退的職工須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方可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跨省轉移住房公積金的;
6.港澳臺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返回港澳臺的。
(三)職工家庭購買商鋪、辦公用房、產權式酒店客房等商業性質房產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和償還該商業性房產的貸款本息。
(四)職工家庭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能辦理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本息)提取業務,不得再辦理其他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
一、基礎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聯);
2.本人身份證件;
3.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4.本人社會保障卡賬戶。
二、資金證明用途材料(以下資金用途證明材料提交復印件,核對原件)
租房提取:實際工作地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無房產證明和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產備案證明。(該項先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通過省信息共享平臺提供或直屬局前往相關部門核查,若核查信息與職工實際情況不符的或無法查證的,再由職工自行前往相關部門開具證明。)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與實際工作地不一致的,還需提供職工繳存單位出具的職工異地工作的證明材料;
喪失勞動力:《殘疾證》(一級至四級)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退休:法定退休的:“零”材料辦理,經聯網共享獲取職工退休信息實時辦結。提前退休或特殊情形退休或系統無法核查的:省市縣職能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臨柜辦理。
死亡: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還需提供監護關系證明、監護人的身份證。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出具的規劃或施工許可證;
建造自住住房:職工及配偶任一方在建造房地可供核查的戶籍身份證件及建造房前已在建造房地連續正常繳納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積金)證明材料。
商品房:經網簽備案登記一年內的購房合同(無網簽備案的還需提供備案確認表原件);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購房發票;職工配偶(不是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視情況要求購房人臨柜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購買省外自住住房的,還需提供職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購房地可供核查的戶籍身份證件及購房前已在購房地連續正常繳納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積金)證明材料。購買省外自住住房的,職工在購房所在地購房前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及以上,并已通過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轉入我省的,可不提供第5項材料。
二手房:過戶后一年內的不動產權證明;房屋買賣契約/合同;購房發票;職工配偶(不是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視情況要求購房人臨柜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購買省外自住住房的,還需提供職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購房地可供核查的戶籍身份證件及購房前已在購房地連續正常繳納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積金)證明材料;購買省外自住住房的,職工在購房所在地購房前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及以上,并已通過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轉入我省的,可不提供。
拆遷安置房: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或及其一年內的繳款憑證;職工配偶(不是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視情況要求購房人臨柜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購買省外拆遷安置房的,還需提供職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購房地可供核查的戶籍身份證件及購房前已在購房地連續正常繳納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積金)證明材料,購買省外拆遷安置房的,職工在購房所在地購房前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及以上,并已通過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轉入我省的,可不提供。
保障性住房:購房合同/協議,有效支付購房款憑證或發票;職工配偶(不是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視情況要求購房人臨柜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其法定直系親屬支付購買保障性住房房款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同一戶口本的戶籍證件或出生證件);購買省外保障性住房的,還需提供職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購房地可供核查的戶籍身份證件及購房前已在購房地連續正常繳納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積金)證明材料。
出境定居:公安部門注銷戶籍的證明材料。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當期償還貸款明細單(銀行蓋章);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購房合同(自建房和二手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明或報建材料);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其法定直系親屬償還保障性住房貸款本息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外省商業住房貸款的,需提供職工或其配偶在購房所在地可供核查的戶籍身份證件原件;外省商業住房貸款的,還需提供職工在購房所在地購房前已在該地連續正常繳存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住房公積金)材料原件。
1.職工到柜臺領取或中心網上下載《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2.職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寫完整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到所在單位初審
3.職工備齊材料后送管理中心服務窗口申請辦理;
4.提取接件人對職工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
5.業務經辦人初審送部門領導審核,部門領導審核完報送分管領導審批;
6.經審批準予提取的,直接以轉賬方式劃轉到該申請人單位基本賬戶或指定的還貸賬戶或交款賬戶;
7.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由服務窗口及時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全額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農業戶口的從業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調動工作轉移公積金的(須將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轉入新工作單位為其開設的公積金賬戶內的)
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部分提取: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不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費用。
2.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應還本息額。
3.職工裝修自住住房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裝修費用,提取額度標準按不高于300元/平方米計算。
4.中低收入家庭職工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實付房租和物業管理費的總額。
5.職工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實付房租和物業管理費的總額。
6.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已結清或從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院校,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子女學費,但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學費總額。
7.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時,提取總額不超過醫療費和處理事故、消除災難費用個人負擔的部分。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申請時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繳交狀態為正常;
三、尚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四、信用良好;
五、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家庭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七、已支付或投入不低于規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籌資金;
八、同意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和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且能夠及時落實擔保;
九、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說明:共同借款人應符合除第二、三項外的其他條件。
申請組合貸款
一、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受委托銀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有關規定;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限額標準(見本欄目“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三、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相同;
四、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一致。
不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情形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斷繳3個月且未補繳,或斷繳4個月(含)以上的;
二、單筆貸款近36個月內存在連續3期(含)以上或累計12期(含)以上的逾期記錄;
三、單筆信用卡(含準貸記卡)近36個月內存在連續6期(含)以上或累計24期(含)以上的逾期記錄;
四、存在“擔保人代還”或“以資抵債”等特殊交易記錄;
五、存在“呆賬”、“凍結”或“止付”等情形;
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七、被列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黑名單;
八、所購住房為辦公用房、商業用房、生產用房、產權式酒店和其他非住宅房產;
九、家庭現有兩套住房登記記錄,或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存在其他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安全的情形。
一、基礎性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
(二)個人信用報告(自打印之日起1個月內有效);
(三)個人婚姻狀況、家庭現有住房登記等情況經聯網共享獲取信息或前往相關部門核實。核實不符或無法查證的,由借款人提供相關證明。其中,個人婚姻狀況證明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家庭現有住房登記證明為提供購房地不動產登記及住建房管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記記錄證明(自出具之日起1個月內有效);
(四)個人收入默認以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推算。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與實際月收入差距較大的,可提供銀行打印的近6個月工資對賬單或近6個月申報個人所得稅收入額的平均值,核定其月收入。
若共同借款人未繳交住房公積金的,可提供銀行打印的近6個月工資對賬單,或近6個月申報個人所得稅收入額的平均值,或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認可的個人其他穩定收入的近6個月平均值,核定其月收入。
上述收入證明自打印或出具之日起1個月內有效。
(五)異地貸款還需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交使用證明》;
(六)購買保障性住房提供第三方擔保的,提供第三方擔保人以上第(一)至(四)項資料。
說明:所有辦理人員需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業務。
二、其他資料
(一)購一手房,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已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首付款憑證。其中,購商品房需提供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首付款發票;購限價商品房需提供首付款發票;購棚戶區改造房、拆遷安置房等實物安置房的,補償的房屋建筑面積小于安置住房總建筑面積的30%,提供補交差額部分房款的付款憑證(大于30%的不需提供付款憑證);
(二)購二手房,提供存量房買賣合同或協議、住房交易相關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其中,借款人自愿選擇在二手房過戶前或過戶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過戶后申請貸款的需在出證之日起60日內提交申請。選擇過戶前提交申請的借款人,可在貸款審批后、抵押辦理前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核對。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經市(縣)相關職能部門批準的報建證件資料。其中,尚未辦理建設用地的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現場核實房屋建設封頂后,方可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四)大修自住住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有資質的房屋質量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質量鑒定書。其中,尚未辦理建設用地的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所在市(縣)相關職能部門規定應報建的,需提供經職能部門批準的證件資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現場核實房屋大修情況。
(五)商轉公貸款,提供原商業貸款的《借款合同》、申請商轉公貸款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
三、注意事項
(一)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房屋其他共有權人及其配偶應一并到場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中,借款人不予委托他人辦理申請、面簽;共同借款人、房屋其他共有權人及其配偶可委托他人辦理申請、面簽;房屋其他共有權人未滿18周歲或存在繼承人、代管人的,由其監護人、繼承人或代管人代為辦理申請、面簽。
受委托人、監護人、繼承人或代管人應提供個人身份證件核實身份信息。其中,受委托人還需提供載明具體授權委托事項的公證委托書;監護人、繼承人或代管人還需提供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件,或載明具體辦理事項的公證書。
(二)借款人配偶應為該筆貸款的共同借款人,房屋其他共有權人可作為共同借款人。若房屋其他共有權人選擇作為共同借款人的,其配偶也應一并列為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應承擔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連帶責任。
(三)若申請組合貸款,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部分由受委托銀行決定需提供的商貸申請資料及受理要求。
可通過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網上辦事大廳”、海南公積金手機APP,以及海南省政務服務網、支付寶“碼上辦事”等渠道辦理。
1、開發企業(單位)辦理樓盤備案(5個工作日);
2、借款人遞交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
3、受委托銀行受理(含預簽訂借款合同)、復核,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批(6個工作日);
4、借款人及貸款相關利害關系人與受委托銀行辦理后續的借款合同簽訂、擔保登記等手續;
5、購房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擔保;受委托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發放貸款(5個工作日);
6、受委托銀行向借款人送達借款合同及借據(5個工作日)。
新建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所購住房價款的70%;二手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所購住房價款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費用的50%。
(一)購買新建自住住房。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借款人僅單方在我省繳存的,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二)購買二手自住住房。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借款人僅單方在我省繳存的,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借款人僅單方在我省繳存的,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
(四)大修自住住房。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借款人僅單方在我省繳存的,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
(五)省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省購置住房。
借款人夫妻雙方或借款人僅單方在省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我省購買新建或二手自住住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異地貸款),貸款最高額度分別參照上述相應貸款類型的最高額度標準的60%執行。
(六)商轉公貸款。
在我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參照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執行;在省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參照異地貸款的最高額度執行。同時,商轉公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原商業貸款余額。
上述規定的借款人夫妻雙方或借款人僅單方,均要求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且繳交狀態為“正常”。各直屬管理局根據職工家庭的購(建)房總價、還貸能力、可貸年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及信用記錄等情況,在最高額度內合理審批借款人家庭的實際貸款額度。
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實行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可以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還款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一)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二)自貸款發放之日起,借款人可隨時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提前部分或全部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要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使用組合貸款的借款人應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借款人逾期未還貸款本息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
構和受委托銀行要及時催收。逾期3個月(不含)以下的,由受委托銀行向借款人催收;逾期3個月以上6個月(不含)以下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會同受委托銀行聯合催收。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可根據借款人的還款情況,決定是否要求受委托銀行對借款人提起訴訟,不受逾期期數限制。職工連續逾期6期以上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須向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提交申請,待審批同意后可暫緩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