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718-8223576
辦公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東風大道248號
官方網站:?http://gjj.enshi.gov.cn/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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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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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網上查詢
恩施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系統:http://fwdt.gjj.enshi.gov.cn/wt-web-gr/grlogin
查詢范圍:此功能可以查詢個人公積金貸款情況及個人賬戶余額,繳納明細。
查詢電話:12329
人工服務電話:0718-8223576
查詢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除法定假日外)
查詢項目:公積金匯繳、賬戶余額、支取、貸款等方面的賬戶信息。
2020年度恩施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標準按職工上年度月工資額的5%至12%繳交。
房屋類:
1、購買自住住房的或為子女、父母購買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為子女、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恩施州境內自住房屋裝飾裝修的
4、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商業銀行貸款本息的;
6、無自有產權房屋租賃住房的;
7、房屋拆遷還建補差部分支取的;
非房屋類:
1、低收入困難家庭繳納物業管理費的;
3、離休、退休的;
3、辭職、辭退、開除等與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或戶口遷出恩施州或出國出境定居的;
4、家庭成員(夫妻、父母、子女)重大疾病、不可預見重特大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基本材料: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必須由本人提供身份證前來辦理。代他人領取的,須同時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及經司法部門或公證機關辦理的委托書。
2、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配偶本人也必須到場簽字。
3、支取人提供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
4、所有提供的資料需同時提交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根據不同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材料
步驟一:
申報:提取人持有關資料到辦事處或州直營業部窗口填報《恩施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中心服務大廳提取審批,
步驟二:
受理:窗口受理 并審核,手續齊全、資料真實完整有效當日辦結。
步驟三:
提取:審核同意后,轉賬到提取人個人賬戶,提取人到委托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部分提取:
1、購買自住住房: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中的金額,也不能超過繳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的90%。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需要的資金,也不能超過繳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的90%。
3、自住房屋裝飾裝修:同一套住房只能辦理一次裝修提取,提取金額按房屋建筑面積控制在每平方米1000元的基本裝修標準以內,且不超過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的90%。
全額提取:
1、離休、退休
2、辭職、辭退、開除
3、戶口遷出恩施州或出國出境定居
4、與單位終止勞動或人事關系
5、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可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全部余額,同時注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
1、具有本州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所在單位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且借款人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3、具有穩定的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良好,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商業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
5、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或自籌資金已超過房屋總價款的20%以上,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
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提供擔保;
7、申請第二次貸款必須在首次貸款還清次月以后;同一套住房申請裝修貸款間隔期必須大于60個月;
8、借款人(含配偶)無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借款人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基本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
2、有效居留證明(戶口簿);
3、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未婚或離異、喪偶的提供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
注:有共同借款人的,還需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上述資料。
根據不同貸款情形,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商品房:
(1)七年以內的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
(2)首付款發票(或房產證和全款發票);
二手房:
(1)七年以內的經房產部門備案的房產買賣合同;
(2)契稅完稅憑證(或過戶后的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憑證);
3、購買經濟適用房:
(1)七年以內的由經濟適房開發中心出具的購房合同;
(2)付款憑證;
4、城鎮規劃區內建造自住住房:
(1)國土、規劃、住建部門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施工許可證》;
(2)建房施工合同;
5、農村集體土地上建房:
(1)所建房屋的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復文件(或集體土地使用證);
(2)鄉建辦證明及建房施工合同;
6、城區房屋裝修:
(1)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
(2)房屋裝修合同及預算表;
7、鄉鎮房屋裝修:
(1)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使用批復文件);
(2)鄉建辦證明;
(3)房屋裝修合同及預算表。
步驟一:
貸款申請: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縣市辦事處、直屬營業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同時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以及《擔保書》等資料。
步驟二:
等候答復:公積金中心各縣市辦事處、直屬營業部在受理借款人申請之日起 7日內對借款人的資格、資信、擔保等情況進行貸前審查,作出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答復。
步驟三:
簽訂合同:經審查準予貸款的,公積金中心各縣市辦事處、直屬營業部向受委托金融機構發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通知書》及有關資料,并簽發支付憑證。
步驟四:
銀行放款:受委托金融機構收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通知書》和支付憑證后,再次核實有關資料,辦理劃款手續。
貸款額度:
起貸金額1萬元,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裝修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
(1)借款人應于還款當月25日前將資金存入約定還款賬戶,25日,銀行扣款還貸。
(2)貸款后1年內不得提前還款。提前還款分為提前全部還款、提前部分還款。部分提前歸還本金的起點金額為5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