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735-12329
辦公地址:?北湖區國慶南路2號中興大廈5樓
官方網站:?http://gjj.czs.gov.cn/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
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
|
按揭年數 | ||
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2021年郴州市行政事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為12%。其他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21年度郴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1)月繳存基數最低限額為1380元;
(2)月繳存基數最高限額為18531元。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合法手續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無自住房的低保對象合法租住自住房;
非房屋類:
1、退休、離休的公積金繳存職工;
2、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公積金繳存職工;
3、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公積金繳存職工;
4、職工在職期間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
5、遇到自然災害和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公積金繳存職工;
6、職工本人或配偶被納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納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間的公積金繳存職工。
基本材料:
1.申請人本人銀行卡或存折。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如遺失,可提供能夠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離婚證
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不同材料
1、職工根據所需提取用途準備對應材料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審核職工提取資格;
3、支取公積金。
部分提取: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總額(含配 偶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總價款。享受“可取可貸”政策的,提取加貸款總金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款。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提取金額(包括配偶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年應還住房貸款本息之和。
其他提取:
(一)本人及配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時間:提取期限為所交房款收據(或契稅完稅憑證)開票日期或不動產權證辦證時間二年以內。
提取額度:提取總額(含配 偶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總價款。享受“可取可貸”政策的,提取加貸款總金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款。
(二)本人及配偶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提取時間:貸款期間內,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已簽訂對沖還貸協議的除外),每次提取金額(包括配偶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年應還住房貸款本息之和。
注意:提前歸還部分住房貸款,不得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全額結清住房貸款,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應還貸款本息余額,提取期限為結清貸款后三個月以內。
(三)無房戶支付自住房房租
提取時間:根據租住合同期限、月租額等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以下簡稱管理部)每12個月核實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實際租金總額。
提取額度:其中郴州市城區內月租金提取額上限為 2000 元,其他縣市月租金提取額上限為 1000 元。
(四)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時間:職工本人或配偶被納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在被納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間,每一年可申請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五)離、退休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六個月內未在其他單位或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交住房公積金的;出境定居的都可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本息,但同時需要注銷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一)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含)以上住房公積金,且申請時賬戶屬于正常匯繳狀態,住房公積金欠繳不超過6個月。
(二)借款人應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且應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4個月以內提出貸款申請。
(三)借款人購買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四)借款人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并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沒有可能影響貸款償還的債務。
(六)借款人距離法定退休年限在1年以上。
(七)借款人須具有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質押或具備擔保資格且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基本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借款人有效婚姻狀況證明;
3、借款人夫婦雙方的月收入證明;
根據不同貸款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借款人有效婚姻狀況證明;
3、借款人夫婦雙方的月收入證明;
4、抵押物權屬證明、質物清單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或保證人同意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書面承諾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5、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證明;
6、根據不同貸款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以下材料:
購買一手房的
提供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協議)、付款憑證或者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無法提供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的,管理中心信貸員應通過房地產部門信息系統核實;購買二手房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契稅完稅憑證;
城市內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供建設、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施工許可證)、工程預算及費用支付憑證;村鎮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鄉鎮有關管理部門出具的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復、工程預算及費用支付憑證;
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算及費用支付憑證;
7、管理中心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與資料。
步驟一:
貸款申請:借款人領取、填寫《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委托貸款申請調查審批資料清冊》,提供所需資料;
步驟二:
辦理抵押手續:借款人辦理抵(質)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步驟三:
簽訂合同:借款人、中心和委托銀行簽署《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委托貸款合同》;
步驟四:
銀行放款:中心開具《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委托貸款發放通知書》,由委托銀行轉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收款賬號。
貸款額度:
(1)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為60萬元;
(2)職工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為50萬元;
還款方式:
1、柜面還款:即借款人直接以現金、支票、儲蓄卡、信用卡或儲蓄存折到受托銀行規定的營業柜臺還款。
2、委托扣款:即借款人、管理中心與銀行或借款人所在單位或財政工資統發中心簽訂協議,委托銀行或借款人所在單位或財政工資統發中心從其存款戶或工資中代扣償還貸款。
注: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實行按月等額還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