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繳存基數 2020年自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9541元,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元。 繳存額度 2020年自貢市住房...[全文]
目前宜賓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仍按照以前的標準,繳存基數下限為最低工資標準,即1650元。繳存基數上限即15283-17986元,各區縣有所不同。 附:宜賓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地址及聯系電話 宜賓市公積金中心及翠屏區管理部 ...[全文]
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且不低于5%,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一致。 繳存基數 2021年南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全文]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南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且不低于5%,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一致。 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全文]
1、南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工資,應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核定; 2、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個部分組成; ...[全文]
以下情況可以提取南充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消費提取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2、購買二手住房; 3、建造住房; 4、翻建或大修住房(包括安裝電梯,但不含裝修); 5、償還住...[全文]
提取條件 一、繳存人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地址應當在本人、配偶戶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或父母、子女戶籍所在地的: ...[全文]
繳存比例 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最高:12%,單位與職工個人按相同比例繳存。 最低: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提出降低繳存比例申請(單位和職工個人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繳...[全文]
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繳存基數 最高基數:20725元 最低基數:1650元 貸款額度 最高額度:70萬元[全文]
提取金額 職工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額,且提取額度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 應在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有效期(有效期自房屋租賃...[全文]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階段性支持繳存人租房提取的辦理須知 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實施成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積金委辦〔2022〕14號),階段性支持繳存人租房提取辦理須知如下。 一、申...[全文]
上限執行時間:按照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規定,本次繳存基數上限標準對應2021年度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數據,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繳存單位凡涉及繳存基數上限相關調整工作原則上應于2022年8月...[全文]
繳存比例 2020年度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于5%,不得高于12% 繳存基數 2020年度吉林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的上限為17111.75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2019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3...[全文]
提取流程 1、提取人將相關提取要件遞交業務大廳窗口柜員審核。 2、審核合格后由柜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并交由提取人核對相關信息準確無誤后確認簽字; 3、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提取金額存入職工聯名卡;未辦理住...[全文]
一、所需材料 《住房公積金職工變更清冊》一式二份(含電子文本)。 二、辦理場所 單位賬戶所在住房公積金分支機構。 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單位登陸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下載《住房公...[全文]
一、辦理要求 已在本市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正常繳存的單位,因擬上市、融資、審計等原因,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所需材料 單位專管員身份證 三、辦理場所 住房公...[全文]
申請范圍 職工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明: 1.本人提取公積金的,應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購房人配偶提取或配偶代辦提取的,應出示夫妻雙方居民身份...[全文]
根據吉林省統計局發布的吉林省202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信息顯示,長春市202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7134元。現對我市2022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如下: 一、我市(含雙陽區、九臺區、榆樹市、德惠市、農...[全文]
繳存比例 丹東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繳存基數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5384元;月繳存基數下限:丹東市區月繳存基數為1710元;東港、鳳城、寬甸月繳存基數為1580元。 ...[全文]
一、繳存基數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自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 1、鐵東區、鐵西區、立山區、千山區、鞍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鞍山經濟開發區、千山風景名勝區由1610元調整為1710元; 2、海城市、臺安...[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