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租房提取流程
添加時間:2022-07-22 14: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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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階段性支持繳存人租房提取的辦理須知
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實施成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積金委辦〔2022〕14號),階段性支持繳存人租房提取辦理須知如下。
一、申請渠道
租住市場性租賃住房且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繳存人可通過“成都公積金”手機APP、天府市民云、支付寶等線上渠道辦理;其他租房提取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服務大廳辦理。
二、提取頻次及提取限額
(一)提取頻次
可按月或按季申請辦理
(二)提取限額
(1)已備案的市場性租賃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的,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為1800元;房屋在郊區新城的,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為1200元。
(2)未備案的租賃住房,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為1000元。
(3)已備案的政策性租賃住房,按實際租金提取。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繳存人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通過互聯互通方式能夠查證業務申請信息的,及時辦結。
四、區域對應
中心城區包括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
城市新區包括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
郊區新城包括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
五、其他
階段性政策實施期間,緩繳企業的繳存人辦理租房提取,不受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的限制。其他申請條件及申請資料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常見問答
經公積金中心批準緩繳企業的繳存人,若未能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能否辦理租房提取?
答:可以。
繳存人林某在1至5月均以無備案租房提取的方式,每月提取700元,在不考慮賬戶余額的情況下,其在6月最多可提取多少元?
答:在執行階段性支持政策后,月提取限額調高至1000元,1至6月累積限額為1000元×6個月=6000元,林某1至5月已提取700元×5個月=3500元,其在6月可提取差額部分,最多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