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廣大繳存職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號)及省住建廳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 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緩繳期內,不影響職工使用其住房公積金。
二、繳存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管理中心(管理部)認定后,不作逾期處理,同時也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三、階段性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職工家庭(本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上限調整為1.5萬元。
上述支持政策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
阜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