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在審核山東籍職工李某某(身份證號371327xxxxxxxx331X)申請異地購房提取手續時,懷疑其所提供的房產證、購房發票、戶口本等相關手續不實,我中心即請求山東省公積金中心協查后,山東不動產部門確認李某某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屬于偽造。
根據住建部等四部委建金[2018]46號文件、《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的通知及赤住公委辦[2014]3號文件《關于嚴厲打擊“騙取”“套取”公積金余額以及規范支取公積金的緊急通知》規定做出以下處理決定:
一、我中心對上述職工李某某,保留提請當地司法機關追究其違法責任的權利。
二、我中心將李某某及其配偶列入不良征信記錄,五年內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業務。
三、將職工李某某的騙提公積金行為在赤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上曝光。
四、將其騙提公積金行為通報其所在單位。
我中心再次提醒廣大繳存職工,遵紀守規,切不可與不良中介沆瀣一氣,利用非法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
赤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2 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