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各繳存單位及個人:
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省人民銀行《關于印發<山西省住房公積金業務指引>的通知》(晉建金字〔2014〕294號)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超過職工工作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不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市統計局官網2022年6月7日統計公告,202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0417元,核定月平均工資為6701元,故調整我市2022年度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20103元。繳存基數下限仍按原標準執行,具體如下:潞州區、襄垣縣為一類地區,最低繳存基數為1880元;潞城區、上黨區、屯留區、沁源縣、長子縣為二類地區,最低繳存基數為1760元;平順縣、沁縣、武鄉縣、壺關縣、黎城縣為三類地區,最低繳存基數為1630元。
繳存基數上下限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長治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