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這個概念是由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于1954年在《管理實踐》中首先提出并加以明確界定的,主要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中,處于勞動年齡、未到勞動年齡和超過勞動年齡但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口之和。
人力資源公司是什么呢?人力資源公司是為企業提供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的公司,主瑩業務有:勞務派遣、勞務外包、崗位外包、代理招聘、代理勞動關系、代理人事檔案管理等。那么,企業為什么要找人力資源公司合作呢,本公司不是有相應的人事部門么?
企業選擇找人力資源公司合作的最大因素是成本因素。勞務派遣員工可以為企業減少用工成本、管理成本、減少勞務糾紛投入的時間成本;勞務外包功能性與勞務派遣差不多,也是為了節約人力成本。
其次,企業選擇人力資源公司合作是管理方向上考慮。比如:代理招聘、代理勞動關系、代理人事檔案管理等,是為了將這一部分繁雜的工作外包出去,讓本企業的人事專員更有精力投入到企業內部管理上。
最后,企業選擇人力資源公司的原因是減少勞動糾紛上的原因。現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發生糾紛的幾率越來越高,人力資源公司根據自身的專業素養、接觸過的眾多案例,能夠從專業的角度上避免一些勞務糾紛的情況。另外,對于勞務派遣這項服務來說,用工單位和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派遣單位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只是一種有償使用關系,可以避免一些勞務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