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獵頭網-中高級人才獵頭網站!服務熱線:400-1801-668 好獵頭   |   登錄 注冊

      失業保險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添加時間:2018-11-19 11:34:07
      瀏覽次數: 0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是指從辦理申領手續當天起至對應月份的前一天。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下失業保險辦理程序,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失業保險是社保中的一項,針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申請失業保險的流程如下:

      (一)、需要攜帶的辦理憑證有:

      《戶口簿》、《身份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畢業證》、兩張一寸照片(有《失業證》、《勞動手冊》的請攜帶)

      (二)、辦理程序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

      2.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超過60日未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的辦理手續: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大連市政府5號令)

      3.《關于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開展定向就業培訓的通知》

      二、辦理條件

      1.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2.已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符合免培訓條件(已辦理免培訓手續)的。

      三、辦理憑證

      《失業證》、《身份證》

      四、辦理程序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后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