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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訴訟代理范圍及資格有哪些

      15 | ho***d@gmail.co |瀏覽1502次
      收藏|2016/05/26 11:14

      民事訴訟代理范圍及資格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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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5/26 11:15

      民事訴訟代理范圍

        民事律師可代理的民事訴訟案件范圍如下: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條、第108條的規定,律師對以下案件可以進行民事訴訟代理:

        1、 民法(含合同法)調整的財產關系案件。如涉及財產所有權的案件、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案件、債權債務案件等。

        2、 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案件。如姓名權案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名譽權案件、肖像權案件、宣告失蹤或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案件。

        3、 民法調整的知識產權案件。如著作權案件、專利權案件和發明發現案件、商標權案件等。

        4、 繼承法律關系調整的繼承案件。

        5、 婚姻法律關系調整的婚姻家庭關系案件。如離婚案件、收養關系案件、監護關系案件等。

        6、 破產法律制度調整的申請宣告破產案件。

        7、 房地產法律調整的房地產糾紛案件,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銷售、管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

        8、 海商法律制度調整的海事、海商糾紛案件。

        9、 勞動法律制度調整的因勞動問題引起的糾紛案件。如: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案件、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案件、因開除或辭退職工發生爭議的案件等。

        10、其他案件。如認定財產無主案件、選民資格案件等。


      民事律師資格

        1.民商法或者民事訴訟相關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獲得律師執業資格證書;

        3.2年以上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實習經歷;

        4.精通民事訴訟相關法律法規;

        5.具有很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具有良好的表達能力;

        6.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文筆周密。

      zengfanch***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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