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考察期,也是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的考察。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是可以約定試用期的,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發現企業不適合自己,想要辭職,那試用期辭職流程是怎樣的,工資又怎么算呢? 試用期辭職---流程 ...[全文]
別管嘴上承不承認,實際上很多單位都存在著“欺生”的現象。一個蘿卜一個坑的工作還好,如果是競爭比較大的崗位,彼此之間相互較量,使絆子、被刁難都是常有的事情。特別是還處于試用期的新人,受工作和人際關系的雙重壓力,很容易出現適應不良的癥狀。那么試用期被刁難了該怎...[全文]